根据川工商巴办[2007]149号文件《关于开展争创“五个十佳”活动的通知》,通过逐级推荐、评选,经局党组研究决定,以下十位同志拟上报市局“五个十佳”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何 强、张 荣二同志为“十佳办案能手”;
罗自友、赵子玉二同志为“十佳打假标兵”;
陈丽琼、袁 鸿二同志为“十佳窗口明星”;
李相周、岳 勇同志为“十佳敬业模范”;
唐正达、王永红二同志为“十佳敬老孝星”。
如有异议,请向县局监察室(电话8268413)、人教室(电话8268532)电话、书面反映,公示期7天。
南江县工商局党组
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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